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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23 09:35:06发布:柏桥环保阅读:29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建设项目名称:高州水库清淤工程试验段项目(以下简称“本项目”)
工程内容:本项目位于高州水库良德库区库尾,其中pm2区域位于大潮河汇入良德库区库尾处,pm4区域位于黄塘水汇入良德库区库尾处。本项目为水库清淤项目,总投资66830.10万元,土建投资51800.70万元,pm2区域清淤范围为大潮河555乡道交通桥上游0.75km至下游约3.9km处;pm4区域清淤范围为黄塘水712乡道交通桥上游0.55km至下游约3.3km处。pm2及pm4区域清淤总面积为246.28万平方米,清淤总量约为1208.13万立方米。其中pm2区域清淤面积约为123.30万平方米,清淤方量约为535.16万立方米;pm4区域清淤面积约为122.98万平方米,清淤方量约为672.97万立方米。
二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茂名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联系人:赖总 联系电话:19928687029
联系地址:茂名市油城八路3号大院1号楼四层
邮编:5253000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
环评单位:广州市中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
联系人:周工联系电话:020-84888009
电子邮件:zhongyanghb@163.com
联系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云星珠坑村珠坑大道2号316室
邮编:511400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生态环境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),也可见本公示附件,均可下载填写。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在本公告公示期间,如果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在大气、水、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,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任何的建议,可通过来人、来电、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。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,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,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。
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茂名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2022年6月21日
广州尼得科汽车驱动系统有限公司
二O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